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由国家划拨,销售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
二、年收入6万以下;
三、购买人名下无房产。
经济适用房在房产再交易、出租、抵押时会受到限制,变成商品房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