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的有关政策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适用税率可以参考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税率为45%。